中央和上级要求 专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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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扶贫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扶贫农畜牧产品出现滞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应对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解决扶贫农产品滞销问题
(一)组织采购对接。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商户,与 贫困地区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对接,优先支 持湖北省农畜牧产品销售,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尤其是尚未脱贫摘 帽***贫困县的扶贫农畜牧产品销售。通过补贴、贴息、储备轮换等方式,支持流通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就地就近解决农畜牧产品 滞销。推进地、市、县区域内''点对点”精准帮扶对接,支持设立农牧民直销点,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减免费用、设立专区,优先销售贫困地区的滞销农畜牧产品。
(二)开展消费扶贫。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门《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东西部扶贫协作、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等模式,扩大列入 《全国扶贫产品目录》的扶贫产品(以下简称扶贫产品)销售。按照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要求,迅速组织采购扶贫产品。指导东部发达省份和中西部省份大中城市为扶贫产品提供销售平台和渠道,落实采购任务指标。
(三)保障物流畅通。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省内省 际扶贫农畜牧产品运输,确保车辆应享尽享“三不一优先"(不停 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等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组织农产品运输企业、物流集散中心与批发市场、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合作,优先配送滞销农畜牧产品(包括扶贫产品)。引导物流企业针对贫困地区,采取物流配送费用优惠政策。
(四)抓好复工复产。有序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商业网点复工开业,保障扶贫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支持农畜牧产品经销主体进村采购,维护正常产销秩序。积极引导 餐饮企业恢复营业,扩大消费规模。鼓励消费者增加本地应季农畜牧产品消费,降低滞销风险。
(五)落实支持政策。及时将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 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农商 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紧急通知》(商办建函〔2020〕53号) 要求,积极支持疫情期间承担农产品保供任务的流通企业。
二、抓紧建立农产品滞销应对机制
(六)做好预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掌握在田农产品生产和上市情况,建立健全主产县农畜牧产品产销信 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畜牧产品供应、需求、价格等信息。综合研判重点农产品种植养殖规模、市场购销价格、主销区市场需求等 情况,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农产品滞销应急响应制度, 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建立解决农畜牧产品滞销的骨干流通企业队伍,提前落实销售渠道。
(七)巩固产销合作机制。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滞销农畜牧产品(包括扶贫产品)“绿色通道'',推动大型连锁超市设立 滞销农畜牧产品(包括扶贫产品)销售专档、专区、专柜,简化采购程序,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扩大生产基地直采规模,发展产供直 销,采取订单帮扶模式开展定向帮扶。引导滞销农畜牧产品产区 所在地、市、州及省内其他城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等零售终端设立直销专区,允许农民免费进场销售滞销农畜牧产品。鼓励开展农 社合作,引导生产扶贫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输车辆进入社区直接销售。
(八)举办产销对接活动。举办对接会、洽谈会、展示会、采购 会等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推广扶贫产品,重点组织***贫困县参与活动,为带贫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服务。积极向贫困户 提供农资、农技、金融、品牌营销等专业跟踪服务,推动带贫生产经营主体与了解市场需求的采购商建立长期联系。
(九)开展电商助农行动。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2018年.2019年国务院激励的20个农村电商典型县市,分别与1—2个未脱贫县建立对接帮扶机制,在商品互通、市场共享、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等方面开展精准帮扶。引导电商企业开通滞销地 区农产品线上销售绿色通道,提供账号、流量等支持。动员社交电商、社区团购、小视频等新型电商平台,通过专区专栏、直播带货、专题活动等形式销售湖北特色农产品、贫困地区扶贫产品、滞销农畜牧产品。支持贫困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产品生产企业、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鼓励电商平台培训帮扶贫困地区商户,减免流量费用,提供协助运营、店铺诊断、广告投放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十)强化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各地商务、扶贫主管部门要 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 地落实。搭建不同层次的滞销扶贫农畜牧产品对接平台,推动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从贫困地区直接采购农畜牧产品。 促进交通、供销、邮政及电商、快递资源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贫困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生产调度和货源组织。有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任务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定向定 点承包贫困地区农畜牧产品销售,把扶贫产品采购与机关工会福利挂钩,扩大采购规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确定农畜牧产品滞销应对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处室联系人(联系方式于4月15日前报商务部),并按季度报送本地区农畜牧产品滞销应对工作情况。如出现大范围农畜牧产品滞销情况,请及时报告商务部,并通过有关信息平台发布滞销信息。各地扶贫部门要按照关于扶贫产品销售数据统计监测的有 关要求,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有关平台和渠道采购、销售扶贫产品的相关数据,定期报送国务院扶贫办。
联系人:市场建设司 王若曦
电话:010-85093679 85093695(传)
邮箱:cxcjc6541@163. com
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安殉
电话:010 —84419783 55627530(传)
邮 箱:anxun@cpad. gov. cn